南京市昨日起執(zhí)行的一項新規(guī)引人注目:婚前某一方購買的房產,婚后另一方要加名字,將按照房產贈與的相關規(guī)定,征收約定產權份額3%的契稅。
昨天下午,記者從南京市華僑路房產交易中心地稅窗口了解到,他們在昨天上午已接到地稅部門通知,要求從8月23日起,執(zhí)行上述新規(guī)。不過,工作人員表示,并沒有具體文件下發(fā),只是口頭通知。而在當天,也尚無一方要求在婚前房產的產權證上加名字的情況出現。
記者了解到,在一方婚前房產的產權證上加名字的情況,過去并不鮮見。按照此前南京市的規(guī)定,此類加名只需交納登記費、印花稅及工本費即可,費用為110元。
有關專家介紹,如何界定婚前房產還是婚后房產,目前尚存爭議。因為有的房產雖在婚前購買,但是在婚后才取得產權證,這類房產是屬于婚前還是婚后性質,尚需房產部門進一步明確。而按照同樣實行此新規(guī)的石家莊的做法:如果房產證取得時間在結婚之前的,則認定為婚前財產,反之則認定為婚后共有財產。
業(yè)內人士支招說,對于房齡超過5年的普通住房,由于已無營業(yè)稅交納之憂,所以這部分房源直接采取產權份額轉讓的方式,要比加名字的成本低。
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房產律師蔣德軍指出,南京此項法規(guī)與現行婚姻法形成法理沖突?!盎橐龇ㄒ?guī)定,婚后獲得的房產,屬于雙方共同財產。也就是說,通過加名,一方獲得的產權,實則又歸夫妻雙方各一半,如果贈與的產權份額是1%,那么實際是雙方各自獲得0.5%,這與當前南京所規(guī)定的最小贈與份額為1%就形成了沖突?!?
有關人士指出,如此看來,當前這一法規(guī)的施行面臨執(zhí)行難。